为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车道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公共交通出行环境,从即日起,交管部门对社会车辆违法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在公交车站区域内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进行全市性的交通秩序整治。
三全执法纠正违章
据了解,交管部门将依托“全员上路、全警执法、全责考核”的三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向路面,采取早晚高峰定点查控、平峰时段巡逻管控的方式,全面加大对社会车辆违法进入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的查处力度。围绕全市公交车站安排警力,对站区内社会车辆临时停车、上下乘客等影响公交车进出站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查处。同时,会同治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公交站区内“黑车”“黑摩的”违法揽客、摆摊售货等突出违法进行重点整治。交管部门在全面加大执法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看守维护,采取安排执勤警力巡逻管控、协管员固定职守等方式,防止违法问题反弹。
科技手段监督违章
加大警力上路纠违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大视频巡检、电子监控、车载移动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的力度,对公交专用车道、公交车站各类突出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据交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我市在用的公交专用道电子监控设备分为固定探头和公交车移动车载探头两种类型。固定式探头有800余套,安装在全市多条主要大街,基本实现我市公交专用道监测设备覆盖;固定式探头采用的是高清数字智能一体机,自动识别车辆轮廓、车牌号码,结合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段,对违法车辆进行自动判断、抓拍。公交车移动车载探头有1400余套,安装在行经我市主要大街上多条公交线路的公交车上。公交车移动车载探头:采用高清数字智能一体机,安装在公交车前部或后部,通过智能识别路面公交专用道黄线,结合车辆GPS位置和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对违法车辆进行自动判断、抓拍。
公交优先的背景材料:
一、对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的处罚依据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汽车、电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该车道行驶;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处200元罚款。
二、公交优先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公交路权优先的力度。从1997年6月25日,北京市首次在长安街开辟了公交专用道以来,为了方便人民群众的出行,根据道路的建设以及流量的变化情况,从2001年开始,每年都增设公交专用道10公里以上。截止到2013年底,本市设置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为122条,总长365.6公里。四环路以内机动车道3上3下以上城市主干道路的公交专用道设置率已达到94%。
新闻办 王薇
(编辑:西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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