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本届商务部第2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近日将《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予以公布,该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该细则中解决了目前报废车回收市场最急迫的资质认定问题。细则第二章第七条提出,国家对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机动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产者责任,应当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报废机动车拆解指导手册等相关技术信息。
同时,该细则还规范了例如《资质认定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分支机构备案信息表》等相关信息的格式、具体印制发放部门等问题。
此外,对于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认定和划分。相较于去年的修订草案,无疑做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 (编辑:贝吉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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