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6日,工信部公布了《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下称《答复》),就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标准”给出明确回复。
低速电动车泛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安全技术性能尚达不到现行电动汽车标准的这一类车。其以价格低廉,使用成本低,可满足部分特定的出行需求等原因,是二、三线城市最经济、最环保、最易推广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快速增长,规模持续扩大。
当然,目前低速电动车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被更多人所关注:多数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均未经许可进行生产,产品普遍安全性能低、质量差,由于未按机动车进行管理,驾驶人大多无牌无证、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普遍,扰乱了正常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
2017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华等32位在渝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这32位人大代表认为,四轮低速电动车是自行车、摩托车用户的升级需求,此类消费者对牌照、保险、驾照等使用成本很敏感,四轮低速电动车的综合成本应该接近于摩托车,其路权、驾照、牌照、保险等管理可无缝纳入后者现有的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的低速电动车产业一直在饱受争议中快速生长,在没有政策的扶持、没有补贴“滋润”的背景下,其依旧创造出了惊人的销量成绩。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电动汽车行业市场需求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2016年全国低速电动车销量达100万辆。其中,山东省就销售了61.83万辆,2012年至2016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连续四年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196.4%、45.8%、54.4%、85.6%、79.5%,已成为山东汽车工业突出的新增长点。
中汽协发布的《2017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中透露,2017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1.2万辆和19.5万辆。2017年7月26日,山东省汽车协会公布了山东省低速电动车销量:截止至7月份,山东省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产销量分别为28.1万辆和28.3万辆,同比增长8.7%和10.4%,相比往年年均50%以上的增长。
上述数据展现了一个残酷的事实:低速电动车市场的发展,已经超越了被各种政策扶持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此次工信部在提出该《答复》时也明确表示:
低速电动车是特殊一类机动车辆,对其的定位和使用管理方式,社会各界以及相关部门间意见分歧较大。而工信部建议根据其微型、短途、低速、特定区域内载客使用的定位,来界定其外廓尺寸、重量、驱动功率、核载人数等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以及车辆管理方式。关于车辆电池,其倡导使用技术性能高、污染低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对于不合规的在用低速电动车,工信部建议给予一定过渡期,通过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方式逐步淘汰。
目前,工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四轮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关于低速电动车的车辆类别及相关技术要求将在标准中予以明确,并将考虑各方面情况、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按照法定程序上报发布。下一步亦将抓紧开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按照“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标准引领,加快制定低速电动车产品技术标准,奠定“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工作基础。
二是将低速电动车纳入《公告》管理,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管,规范企业生产销售既符合标准、又符合群众需求的产品。
三是完善低速电动车上路行驶管理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低速电动车牌证、登记注册、驾驶资质以及相关税费等规定,规范低速电动车使用。
四是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在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设定本地区路权和时限。对不合规车辆,研究采取相应措施,设置过渡期,分期淘汰,解决存量问题。
工信部希望,以此来加快推动规范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标准早日出台落地。(编辑:布玛)